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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 关于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

你要办出生证明吗???是的话大概手续是这样子……
你带上户口本,结婚证首先去居委会妇女主任那里填写一份表,然后她会给一份同意书给你,在拿到对方的居委会经妇女主任签名,同意后,再拿到对方的计生办那里同意后在拿回来你这边的计生办同意后就得啦!!广东的好像出证前要听课的……
记得带1-2张你老婆单人相片去……
祝你一切顺利!!

出生证明

小孩出生证明

只要是在正规医院出生的小孩,医院都会出具出生证明的。然后到落户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去交纳社会抚养费(即罚款),凭收据和证明,就可以到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了。

出生证明

关于出生证明

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 什么是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就是证明一个人来到人世上的证明材料。它是一份证明个人身世来源的法律文件。   -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

怎样开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出生证明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扩展资料: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证明

出生证你在什么医院生孩子就由此医院开出的,你应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去(带好当时住院的病史卡等有关材料)要求他们开俱你小孩合法的出生证。

怎么办理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办理需要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机构参照出生情况并依据书面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签发证件。
以山东省为例:
根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并规范签发证件。
第十八条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出具情况说明和书面声明,签发机构须将情况说明、书面声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只能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父亲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书面声明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机构参照出生情况,并依据书面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签发证件,以上材料存档保存。
第二十二条 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结算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原助产机构撤并的,参照第二十一条要求,由原机构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三条 签发机构应当依照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证件录入其父母的信息。其父母所持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须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机具验证。
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验证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由签发机构出具身份信息核查函,并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身份核查回执确定父母身份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在具有签发资质的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包括在家中或途中急产分娩后送该机构进行断脐、胎盘、会阴撕裂等处理的),由新生儿母亲及时向该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时按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或父亲信息的,应按第十八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 在不具有签发资质的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应由新生儿母亲及时向新生儿出生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时除按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相关助产机构证明和记载分娩信息的材料。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或无法核实母亲信息的,应按第十八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以下简称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时应提供除按第十七条或第十八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1、亲子关系声明。
2、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如有接生人员,需提供接生人员接生情况证明。
4、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登记表。
第二十四条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姓名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住院分娩登记的姓名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未在公安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的姓名,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
第二十五条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不得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 管理办法(试行)》

出生证明怎么开?

如果新出生人员,在医院出生的,由所在医院办理出生证,登记出生时间和其他相关情况。如果不是在医院出生的,需要提供证明,通过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的县(区)乡(镇)医疗机构办理出生证明。
如果不是新出生人员,而是补办出生证明,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如果是在医院出生,可以通过相关医院查找档案,根据医院的档案资料,补办出生证明。如果不是在医院出生,就需要自己搜集和提供证明材料,再通过相关机构办理了。

怎样公正出生证明?

出生公证所需材料 :
  1、没有出境的: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如:父母有死亡的要求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单位的保卫部门)。
  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如不能亲自来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照片的数量=所需公证书+1。
  2、已经出境的: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带照片的一页;和带中文出境章的所有页次),和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如:父母有死亡的要求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单位的保卫部门)。
  需要有《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由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照片与本人相符的公证书,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的数量=所需公证书+1。
  3、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
  年 月 日姓名 外文
  译名 别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点 现住址 工作单位 生父姓名 现原住址 生母姓名 现原住址 前往国家 离境时间 办证目的 翻译语言 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乡(镇)或派出所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单门位或人公事安部局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说
  明1、本证明只限于申办出生公证。
  2、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二寸近期彩照;
  办过公证的,带公证书来公证处办理。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书。
  4、查找不到生父母,如被收养应提供养父母姓名及收养证;其他材料。
  5、本人填写无效,需由证明单位填写并盖章。
  6、请相应的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具并盖章。